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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倾倒8余吨废水,严重污染环境!这三人获刑!
近日,高新法院依法审结一起
在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
倾倒工业废水的污染环境罪案
👇👇👇2021年1月,被告人张某某在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协助生产化工产品的郭某某处置工业废水非法获利8万余元其中约20吨工业废水运至一仓库存放
2023年2月
张某某先后找到彭某某、陈某、杨某某
约定以3万元的价格处置仓库存放的废水
陈某等人纠集被告人周某某、方某将8余吨工业废水非法倾倒至某公路一排水管道处后因群众发现污染案发三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经鉴定,该批工业废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65.95万元。周某某、郭某某分别缴纳20万元、100万元用于生态环境破坏修复费用,张某某、陈某全数退缴违法所得。经过修复,专家意见认定本事件地表水环境质量已经恢复至基线水平。
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张某某在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情况下,明知郭某某委托生产产出的工业废水含有有害物质,仍然将该工业废水委托他人非法处置;被告人周某某在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情况下,找到为其务工的污水转运车驾驶员被告人方某掩埋废水;被告人方某在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倾倒工业废水。
三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危险废物达三吨以上,严重污染环境,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法院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方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分别判处罚金。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编辑:老崔一审:强仔二审:林遥
三审:杨敏